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消防政务服务效能,省消防救援总队围绕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依托“秦务员”政务一体化平台,开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两项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服务,现将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一、网办事项名称
(一)法人事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个人事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
二、办理要求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申报有两种办理方式可供选择,相关内容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十五条。(附件1)
(二)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人员需先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申请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进行注册,选择“法人注册”,根据营业执照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2.完成注册后,点击顶部菜单栏“法人办事”选项,在搜索栏内输入“安全检查”,根据“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一栏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承诺制”或“依流程申请(非承诺制)”。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视频操作指南。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
1.申请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进行注册,选择“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2.完成注册后,点击顶部菜单栏“个人办事”选项,在搜索栏内输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补办/更换注册、注销注册。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视频操作指南。
四、情况说明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为地市、县区级事项,申请人根据场所所在行政区域选择所属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事项办理。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事项详细办理方式见“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事项入驻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附件2:视频操作指南
附件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事项入驻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http://sn.119.gov.cn/yw/gsgg/202311/t20231114_2307005.html)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