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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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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timeIcon.png 时间: 2026-04-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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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服务采购

项目(二次)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计划对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服务进行采购,请贵单位见此公告后,按以下相关要求进行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预算:28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探索社会化保障模式,我单位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财务基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具体要求为:

1、本项目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服务方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7)服务方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10)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经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单位内部要求:

1)服务方需长期驻派2-3名人员在我单位工作,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及其他相关制度,严格遵守我单位生活工作秩序。

2)派驻总队人员需为服务方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

3)驻派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财务相关第一学历,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有政府部门财务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4)首次驻派人员均有一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满,且所派驻人员能够满足我单位工作需求,我单位与服务方签订服务购买合同;若试用期内不能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我单位不再与服务方签订服务购买合同;若合同已经签订,因服务方违约,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4、付款方式

在人员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金额的50%支付首付款,在年终对年度服务质量评价结束后,根据评价结果支付剩余50%尾款。

以上要求,服务方需在响应函内提供相应承诺书及证明资料。

二、响应函的密封及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的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递交项目响应函:

(一)响应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A4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各自装订成册。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响应函正、副本用密封袋装在一起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在封线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公章。

(三)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2026410930分。

(四)响应函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三、评审方式

按照合理低价成交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7546

附件: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项目响应函.docx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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