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处黄河中游,与山西、河南、湖北、四川、甘肃、宁夏、内蒙等七个省、自治区毗邻,土地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人口3750多万,辖10个市和1个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107个县(市、区)。因位于陕原以西,故名“陕西”,境内山原起伏,河川纵横,地形复杂,基本特征是南北高,中间低。以北山和秦岭为界,全省可分为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地三大地貌区。是全国机械、电子、航天工业基地和科教基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职责:
1.承担灭火救援、特种灾害救援等综合性救援职责,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负责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勤、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依法开展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消防监督执法、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地方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消防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乡消防救援队伍总队以下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队伍教育训练有关工作。
6.规范建设管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国家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建立与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等机制并组织实施。
7.完成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