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构职能

陕西省地处黄河中游,与山西、河南、湖北、四川、甘肃、宁夏、内蒙等七个省、自治区毗邻,土地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人口3750多万,辖10个市和1个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107个县(市、区)。因位于陕原以西,故名“陕西”,境内山原起伏,河川纵横,地形复杂,基本特征是南北高,中间低。以北山和秦岭为界,全省可分为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地三大地貌区。是全国机械、电子、航天工业基地和科教基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设有办公室、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作战训练处、信息通信处)、政治部(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队务处)、纪检督察室、审计室、防火监督处、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火调技术处、新闻宣传处、后勤装备处、财务处等2部门、共16个处室。下辖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杨凌、西咸新区等12个市(区)消防救援支队和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数据更新至2022年11月1号)